云南住建廳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揚塵污染專項治理“百日行動”的通
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曲靖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云發〔2022〕20號)精神,按照廳黨組工作部署,從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揚塵污染專項整治“百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圍
全省城市(縣)建成區范圍內在建、停工以及待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工地)以及建城區道路(街巷)(以下簡稱:城市道路)。重點整治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
二、整治目標
(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
嚴格落實建筑工地揚塵管控“六個百分之百”工作要求。重點地區達到“六個百分之百”工作要求的建筑工地數占轄區總建筑工地數比例不低于90%,施工工地外臨時施工道路整治率不低于90%;其他地區建筑工地達標率不低于80%,施工工地外臨時施工道路整治率不低于80%。
(二)城市道路揚塵治理
城市道路含主城區、過境道路、城市出入口和城鄉結合部重點路段清掃率、建筑垃圾消納場揚塵管控率到達100%。重點區域的重點道路保潔率不低于95%,其他地區不低于85%。
三、組織領導
成立廳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揚塵專項治理百日行動(以下簡稱:“百日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渝同志擔任,下設辦公室在城鄉建設管理執法監督處。領導小組成員由城鄉建設管理執法監督處、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建筑市場監管處、城市建設處,省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省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人組成。
四、治理措施
(一)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措施
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是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工程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的監管職責,加強日常監管和檢查巡查,壓實參建單位治理責任,確保全省建筑工地做到工地周邊全圍擋、沙石堆放全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主要道路全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州、市現有相關標準高于本通知要求的,按原標準執行。
1.施工圍擋標準化??h級及以上城市區域的施工現場必須采取圍擋封閉,圍擋應堅固、整潔、美觀。城市主要路段的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閉圍擋,一般路段的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閉圍擋,圍檔底邊應當封閉并采取有效防溢措施,不得有泥漿外漏。在靠近項目公示欄處附近設立1—2米寬的透明圍擋,透明圍擋要保持通透,前方不得遮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全硬化??h級及以上城市區域的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堆放區、生活區、辦公區的地面應當進行硬化處理,嚴禁使用其他軟質材料鋪設,道路兩側應設置排水溝和路沿石,汛期防止雨水、泥土污染道路。
3.沖洗設施規范化??h級及以上城市區域的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設置車輛清潔措施,設置洗車臺、沉淀池和車輛清污設施,且確保100%使用;運輸車輛必須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出場,嚴禁運輸車輛滴、撒、漏和亂傾倒等行為;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及沉淀池應當定時清理,做到排水通暢,杜絕隨意排放。
4.降塵處理噴淋化??h級及以上城市區域在進行拆除、土方開挖、土方回填等作業時,必須采用有效的降塵措施;施工現場進行切割、抹灰、鉆孔、鑿槽等易產生粉塵的作業時,應當采取噴霧等方式進行降塵;鼓勵施工現場在道路、圍墻、腳手架等部位安裝噴淋或噴霧等降塵裝置。遇有空氣質量嚴重污染等惡劣天氣時,嚴禁土方開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產生揚塵的作業。
5.裸露土地覆蓋化??h級及以上城市區域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要及時清運,場內暫時集中的應當采用密封式防塵網遮蓋等措施;石灰土悶灰時應當集中堆放,灑水降塵,及時覆蓋;暫不能開工建設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或綠化,土方開挖停工達12小時以上區域的裸土應覆蓋,整個施工現場裸露地面覆蓋或綠化處置率不低于85%。
6.垃圾處理規范化??h級及以上城市區域的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應當設置密閉式垃圾站集中分類存放,及時清運至建筑垃圾處理廠,嚴禁在施工工地內焚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腳手架作業平臺及樓層內的垃圾應當在作業完成后當日清理,定期使用密閉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運,嚴禁凌空拋擲;建筑土方和建筑垃圾應采用密閉式車輛運輸;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當在庫房存放或密閉處理,其他材料要碼放整齊。
7.明確建筑工地外臨時道路揚塵治理責任主體,縣級工程安全監管部門應履行監管責任,掌握轄區建筑場地外臨時道路揚塵治理情況,重點治理連片開區域臨時道路揚塵污染問題,堅決清除臨時道路的積土和垃圾,保持路面整潔。
(二)城市道路揚塵治理措施
1.各州(市)、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要牽頭負責城區道路清掃全覆蓋責任分工,不得以項目建設開發單位代建道路未移交等任何理由不落實城區道路清掃全覆蓋的硬性工作要求,不能明確責任單位的道路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兜底清掃;大力推進吸塵式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提高轄區機械化清掃率。
2.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要摸清轄區城市出入口、過境道路、城鄉結合部重點路段底數,制定針對性清掃措施,重點整治道路揚塵和路面污染問題。
3.縣級城市建設(管理)主管部門要履行建筑垃圾消納場揚塵治理責任,嚴格落實建筑垃圾消納場各項規定管理,嚴防揚塵污染問題發生。
4.縣級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收儲土地、集體空地存在裸土不覆蓋、堆放渣土建筑垃圾的問題應分別函告同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同級政府督促相關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履行植綠、覆蓋、清運責任,堅決做到不讓裸土揚塵污染環境。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全面提高認識。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城市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百日行動”,確保在2022年底前徹底改變全省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揚塵“屢治不凈”的現狀,并將攻堅措施轉入常態化管理,確保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揚塵治理長效常治。
(二)真抓實干,突出整治成效。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城市管理部門要及時開展“百日行動”,做好工作部署動員。州(市)主管部門要細化監管措施,嚴格界定責任主體,強化典型問題跟蹤問效,每月開展一次監督檢查工作,要涵蓋轄區所有縣(市、區),全面掌握轄區內“百日行動”進展情況,對整治不力的地區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轄區整治成效??h(市、區)主管部門是“百日行動”的責任主體,要把揚塵治理納入日常重點工作,全面督促責任單位嚴格落實治理措施,對問題工程和重點路段要責任到人,確保問題整改到位??h級執法部門要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所有處罰決定要公示并推送至信用平臺。
(三)強化督導,聚焦整治成效。加大監督指導檢查力度,省級將采取明查暗訪、抽查、組織州市交叉互查和公布群眾投訴信箱(省級投訴信箱:ynsgyczxxd@126.com)等方式進行檢查,并在全省通報揚塵治理情況,視情況向省人民政府報告,對于工作開展不力、行動遲緩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約談轄區主管單位主要領導,問題嚴重的要嚴肅問責。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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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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