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詢專業和服務范圍的劃分
第十三條 工程咨詢單位專業資格,按照以下31個專業劃分:(一)公路;(二)鐵路;(三)城市軌道交通;(四)民航;(五)水電;(六)核電、核工業;(七)火電;(八)煤炭;(九)石油天然氣;(十)石化;(十一)化工、醫藥;(十二)建筑材料;(十三)機械;(十四)電子;(十五)輕工;(十六)紡織、化纖;(十七)鋼鐵;(十八)有色冶金;(十九)農業;(二十)林業;(二十一)通信信息;(二十二)廣播電影電視;(二十三)水文地質、工程測量、巖土工程;(二十四)水利工程;(二十五)港口河海工程;(二十六)生態建設和環境工程;(二十七)市政公用工程;(二十八)建筑;(二十九)城市規劃;(三十)綜合經濟(不受具體專業限制);(三十一)其他(按具體專業填寫)。
工程咨詢單位資格服務范圍包括以下八項內容:
(一)規劃咨詢:含行業、專項和區域發展規劃編制、咨詢;
(四)評估咨詢:含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與初步設計評估,以及項目后評價、概預決算審查等;
(五)工程設計;
(六)招標代理;
(七)工程監理、設備監理;
(八)工程項目管理:含工程項目的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服務。
工程設計、招標代理、工程監理、設備監理資格,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定。
申請綜合經濟專業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應具有單項專業資格不少于8個;
(二)工程技術經濟專業的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4名以上。
綜合經濟專業資格,除已取得資質的專業外,僅限于評估咨詢和工程項目管理等服務范圍。
申請單位可以按照條件申請一項或多項專業、一個或多個服務范圍的咨詢資格。認定各專業和各項服務范圍的資格必須符合專業技術力量、技術水平和工程咨詢業績的相應條件。
建筑資質代辦咨詢熱線:13198516101
版權聲明:本文采用知識共享 署名4.0國際許可協議 [BY-NC-SA] 進行授權
文章名稱:《工程咨詢專業和服務范圍的劃分》
文章鏈接:http://www.redeemerengisoft.com/2456.html
該作品系作者結合建筑標準規范、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如若侵權請通過投訴通道提交信息,我們將按照規定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