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住建廳關于做好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4號)的規定,現就做好我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資質審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新的資質核定標準
省級和成都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達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以下稱審批部門)核定(包括新辦、延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要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54號部令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不得擅自提高資質標準、增加申報材料。各審批部門應及時調整公布辦事指南并做好政策宣傳咨詢工作。
二、妥善做好新舊資質銜接過渡工作
原二、三、四級(含暫定二、三、四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在有效期內的,繼續有效。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停止受理相關企業資質申請的通知》(川建審發〔2021〕166號)有關規定,資質有效期符合“統一延期至新的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其資質有效期繼續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認可并辦理涉及房地產開發相關手續。
原暫定二級和三、四級(含暫定三、四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可新申報二級資質,各審批部門按新的資質標準進行審核。企業獲得二級資質證書后,原有資質證書自動失效。
三、積極實施告知承諾制
對申報材料中的專業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證明材料等實施告知承諾制。各審批部門受理申請時不再要求企業報送人員身份證、職稱證、任命文件、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各審批部門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的事中事后監管,在資質審核過程中和作出許可決定后應抽查復核企業資質申報材料和承諾事項,抽查復核比例由各審批部門自行確定,原則上不低于總數的10%。對承諾與實際不符、弄虛作假騙取資質證書的企業,審批部門應按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嚴肅處理,并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本《通知》自2022年5月5日起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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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房地產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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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四川住建廳關于做好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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